近日,一则新闻被各大媒体“刷”了屏。据国家安全部消息,澳大利亚籍人员成蕾在服刑期满后,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依法执行驱逐出境。
成蕾资料图
违反保密条款,提供国家秘密
据官方报道,成蕾,女,1975年6月生,澳大利亚籍,原系境内媒体聘用人员。
2020年5月,其受某境外机构人员攀拉,违反与聘用单位签署的保密条款,非法将工作中掌握的国家秘密内容通过手机提供给该境外机构。
事发后,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经立案侦查,于2020年8月对成蕾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成蕾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2022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成蕾有期徒刑两年十一个月,附加驱逐出境。成蕾未提起上诉。
2022年3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记者会上就彭博社记者相关问题作出回应。他指出中国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充分保障有关人员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中,成蕾及其辩护律师都到庭参加了诉讼
2023年10月11日,国家安全部发布消息称,成蕾在服刑期满后,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依法执行驱逐出境。
境外人员潜伏,危害国家安全
在外交部网站搜索“成蕾”二字,频繁与其相伴出现的,还有另外一人:杨军。
此人经历与成蕾类似,他长于国内,在澳大利亚求学并入籍后,又回到中国长期工作、生活。2019年8月,杨军因涉嫌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间谍犯罪依法实行逮捕。
杨军资料图
杨军案发后不到两年,我国家安全机关又破获一起境外人员间谍案。今年5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案审判结果:美籍人员梁成运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被以间谍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据悉,1945年出生于香港的梁成运,1983年赴美国经营餐厅后,很快加入该国情报机关。美方也尽力为其捏造履历、打造“人设”,以提升梁在华人华侨中的影响力。
上世纪90年代初,梁成运开始回国活动,一度被聘为江苏省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连云港市海外交流协会名誉主席等。此后,他更是借这些头衔“打开局面”,颇以“政府人士”自居,频繁参加社会活动,刺探搜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2021年4月,梁成运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被苏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梁成运(左)尤其善于打着“维护祖国统一”的旗号,标榜自己的“爱国之心”,其背地里却是严重伤害中国核心利益的间谍
机关单位应规范境外人员保密管理
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交流频繁,人员往来本就十分密切。尤其是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一些领域的开放边界也在日益拓宽。为充分引进技术、学习经验、培养人才、增强创新能力,一些机关单位聘用、接触境外人员以开展工作的情况正不断增多。这一方面给机关单位注入了新鲜血液,另一方面也带来一定的泄密风险隐患。
为更好地筑牢安全保密防线,防止因管理漏洞危害国家安全,机关单位应规范境外人员保密管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严格聘前审查。聘用境外人员前,应审查其背景情况,有间谍关联的一律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二、严格内部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的保密管控。境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事一批”原则,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要求其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
三、严格过程防控。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应当坚持工作需要和最小化原则。机关单位应从人防、技防、物防的角度严格审查、规范监管,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于境外智力资源充分利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