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及时奖励的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专项工作及时奖励的有关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及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项工作及时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奖励公务员个人记三等功10名、嘉奖20名,公务员集体记三等功5个、嘉奖1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对公务员及时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奖励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71- 4827091 、4824591(传真)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政编码:010010
附件:信访专项工作及时奖励对象名单
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项工作
及时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