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2-27 13:25
    文档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  内信党组发〔2023〕19

    关于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

    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按照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风险评估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舆论引导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应急处置制度(试行)》和《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结合实际,修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公开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订《公开目录》是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遵循。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把修订后的《公开目录》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抓紧抓实,确保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党务公开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一)严格公开程序。《公开目录》中面向党内或社会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谁承办、谁提出”“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评估”“谁公开、谁负责”和“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的要求,严格履行提出、审核、审批等程序后,在确保不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的前提下,经保密审查、风险评估后按规定实施公开。

    (二)完善公开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的,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以及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在党内公开的,要采用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方式。向特定党组织、党员、群众公开的,要采用座谈会、个别谈话、制发文件等方式。

    (三)把握公开时限。对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当长期公开,即在信息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当定期公开,一般视情况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公开1次;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特别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应当随时公开。

    (四)规范备案存档。《公开目录》中所有公开事项在完成公开后,各处室、单位按月将公开内容、审核审批单等纸质文档资料进行备案,每月28日前报送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存档。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党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目录》规定事项,做好公开工作,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调度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

    2023年12月27日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机关党委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机关党委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法规处

    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机关党委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二、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经济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等。

    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等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平安内蒙古建设、法治内蒙古建设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法规处

    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推进重大民生措施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三、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督查信访事项情况。

    9.自治区党委各常委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督查信访事项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信处

    网络信访处

    来访接待一处

    督查处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10.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2.自治区信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党内或社会

    定期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15.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党员权利保障、发展党员、关爱党员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定期公开

    党内通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6.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党委管理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党内

    定期公开

    党内通报、门户网站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党内通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公室
    机关纪委

    1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党内通报、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纪委


    19.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纪委

    20.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纪委

    2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追责问责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纪委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2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等工作开展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2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加强和改进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五、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重要会议、活动情况等。

    2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会议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2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主要领导参加的其他重要会议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公室

    2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举办的重要会议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六、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驻、反馈、整改情况。

    27.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驻、反馈意见、反馈问题整改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公室

    七、重要人事任免、党内表彰情况等。


    2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公示及表彰奖励等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七、重要人事任免、党内表彰情况等。

    29.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任免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30.以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的名义开展的党内表彰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八、重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

    3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重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党内通报等

    法规处

    九、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3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党内或社会

    长期公开

    制发文件、门户网站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3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职责情况。

    党内或社会

    长期公开

    制发文件、门户网站等

    办公室

    3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制定的相关制度。

    党内

    长期公开

    制发文件、党内通报、门户网站等

    党组秘书

    3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十、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领导同志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情况。


    3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情况。

    社会

    随时公开


    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人事处)
    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

    3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情况。

    社会

    随时公开


    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综合指导处

    3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接待来信来访情况。

    党内或社会

    定期公开


    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信处
    来访接待一处

    网络信访处

    十一、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39.上级要求公开的其他党务事项。

    根据内容确定

    根据内容确定

    根据内容确定

    办公室


    40.其他需要公开的自治区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情况。

    根据内容确定

    根据内容确定

    根据内容确定

    办公室统筹
    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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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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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  内信党组发〔2023〕19号关于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lt;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gt;实施细则》,按照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风险评估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舆论引导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应急处置制度(试行)》和《关于修订&lt;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目录(试行)&gt;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结合实际,修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公开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修订《公开目录》是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遵循。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把修订后的《公开目录》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抓紧抓实,确保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党务公开工作持续有力推进。(一)严格公开程序。《公开目录》中面向党内或社会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谁承办、谁提出”“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评估”“谁公开、谁负责”和“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的要求,严格履行提出、审核、审批等程序后,在确保不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的前提下,经保密审查、风险评估后按规定实施公开。(二)完善公开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的,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以及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在党内公开的,要采用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方式。向特定党组织、党员、群众公开的,要采用座谈会、个别谈话、制发文件等方式。(三)把握公开时限。对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当长期公开,即在信息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当定期公开,一般视情况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公开1次;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特别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应当随时公开。(四)规范备案存档。《公开目录》中所有公开事项在完成公开后,各处室、单位按月将公开内容、审核审批单等纸质文档资料进行备案,每月28日前报送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存档。(五)强化工作保障。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党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目录》规定事项,做好公开工作,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调度督导,推动工作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2023年12月27日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      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单位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机关党委综合指导处办公室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机关党委综合指导处办公室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综合指导处办公室法规处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机关党委综合指导处办公室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单位二、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经济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等。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综合指导处办公室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等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综合指导处办公室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平安内蒙古建设、法治内蒙古建设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综合指导处办公室法规处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推进重大民生措施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综合指导处办公室三、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督查信访事项情况。9.自治区党委各常委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督查信访事项情况。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召开会议、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信处网络信访处来访接待一处督查处 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10.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人事处)1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人事处)12.自治区信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人事处)1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人事处)1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党内或社会定期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15.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党员权利保障、发展党员、关爱党员有关情况。党内或社会定期公开党内通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16.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党委管理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党内定期公开党内通报、门户网站等机关党委(人事处)1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党内通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办公室机关纪委1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党内通报、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纪委19.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纪委20.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纪委2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追责问责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纪委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2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等工作开展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2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加强和改进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五、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重要会议、活动情况等。2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会议有关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2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主要领导参加的其他重要会议有关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办公室2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举办的重要会议有关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党组秘书综合指导处办公室六、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驻、反馈、整改情况。27.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驻、反馈意见、反馈问题整改有关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办公室七、重要人事任免、党内表彰情况等。2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公示及表彰奖励等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单位七、重要人事任免、党内表彰情况等。29.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任免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30.以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的名义开展的党内表彰工作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八、重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3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重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党内通报等法规处九、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情况。3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党内或社会长期公开制发文件、门户网站等机关党委(人事处)3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职责情况。党内或社会长期公开制发文件、门户网站等办公室3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制定的相关制度。党内长期公开制发文件、党内通报、门户网站等党组秘书3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党内或社会随时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十、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领导同志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情况。3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情况。社会随时公开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机关党委(人事处)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3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情况。社会随时公开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综合指导处3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接待来信来访情况。党内或社会定期公开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办信处来访接待一处网络信访处十一、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39.上级要求公开的其他党务事项。根据内容确定根据内容确定根据内容确定办公室40.其他需要公开的自治区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情况。根据内容确定根据内容确定根据内容确定办公室统筹相关部门配合  

 内信党组发〔2023〕19

关于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

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按照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风险评估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舆论引导制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应急处置制度(试行)》和《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结合实际,修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公开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订《公开目录》是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遵循。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把修订后的《公开目录》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抓紧抓实,确保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党务公开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一)严格公开程序。《公开目录》中面向党内或社会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谁承办、谁提出”“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评估”“谁公开、谁负责”和“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的要求,严格履行提出、审核、审批等程序后,在确保不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的前提下,经保密审查、风险评估后按规定实施公开。

(二)完善公开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的,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以及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在党内公开的,要采用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方式。向特定党组织、党员、群众公开的,要采用座谈会、个别谈话、制发文件等方式。

(三)把握公开时限。对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当长期公开,即在信息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当定期公开,一般视情况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公开1次;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特别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应当随时公开。

(四)规范备案存档。《公开目录》中所有公开事项在完成公开后,各处室、单位按月将公开内容、审核审批单等纸质文档资料进行备案,每月28日前报送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存档。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党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目录》规定事项,做好公开工作,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调度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

2023年12月27日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机关党委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机关党委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法规处

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机关党委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二、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经济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等。

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等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平安内蒙古建设、法治内蒙古建设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法规处

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推进重大民生措施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三、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督查信访事项情况。

9.自治区党委各常委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督查信访事项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信处

网络信访处

来访接待一处

督查处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10.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2.自治区信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党内或社会

定期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15.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党员权利保障、发展党员、关爱党员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定期公开

党内通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6.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党委管理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党内

定期公开

党内通报、门户网站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1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党内通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公室
机关纪委

1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党内通报、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纪委


19.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纪委

20.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纪委

2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追责问责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纪委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2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等工作开展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2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加强和改进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五、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重要会议、活动情况等。

2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会议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2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主要领导参加的其他重要会议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公室

2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举办的重要会议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党组秘书

综合指导处

办公室

六、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驻、反馈、整改情况。

27.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驻、反馈意见、反馈问题整改有关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公室

七、重要人事任免、党内表彰情况等。


2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公示及表彰奖励等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七、重要人事任免、党内表彰情况等。

29.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任免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30.以自治区信访局党组的名义开展的党内表彰工作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八、重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

31.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重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党内通报等

法规处

九、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32.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党内或社会

长期公开

制发文件、门户网站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33.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职责情况。

党内或社会

长期公开

制发文件、门户网站等

办公室

34.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制定的相关制度。

党内

长期公开

制发文件、党内通报、门户网站等

党组秘书

35.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党内或社会

随时公开

召开会议、制发文件、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
(人事处)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十、自治区信访局党组领导同志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情况。


36.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情况。

社会

随时公开


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机关党委(人事处)
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

37.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情况。

社会

随时公开


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综合指导处

38.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接待来信来访情况。

党内或社会

定期公开


编发简报、门户网站、媒体发布等

办信处
来访接待一处

网络信访处

十一、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39.上级要求公开的其他党务事项。

根据内容确定

根据内容确定

根据内容确定

办公室


40.其他需要公开的自治区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情况。

根据内容确定

根据内容确定

根据内容确定

办公室统筹
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