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08 10:35
    文档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信访局官方网站(http://xfj.nmg.gov.cn/)查阅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自治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联系电话:0471-48270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自治区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972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633条,通过内蒙古信访微信平台公开339条,对宣传信访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自治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有关规定,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年共收到5条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并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办毕,及时向申请人反馈了相关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自治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条例和规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及时开展网站自查和政务新媒体使用情况自查,坚决排除问题隐患。密切关注互联网舆情,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每月进行敏感信息专项筛查删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从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标准,逐一对照改进完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公开实效性、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发挥还不够显著等。

    针对上述问题,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二是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关切;三是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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