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宣传】第1期 “什么是信访工作”
  • 发布时间:2026-02-02 09:42
    文档来源: “内蒙古信访”微信公众号
  • 重磅!信访普法宣传专栏上线啦

    “人民信访为人民”普法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普法小课堂开讲啦!即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将同步上线“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普法宣传专栏。

    信访法规、维权路径、法治要点……我们逐一解读阐释,方便干部群众学习使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让信访工作法治化理念深入人心!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和“四民”的核心定位与价值导向。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群众工作,是指以全体共产党员为工作者,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工作对象,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信访工作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定位,需要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政治性是其根本属性。第二,信访工作的对象是人民群众,群众工作方法是其根本方法。第三,信访工作是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方式,在群众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以下简称“四民”)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把“四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了解民情,通过信访渠道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所求。二是集中民智,把群众意愿转化为执政资源。三是维护民利,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凝聚民心,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意见、建议和诉求,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信访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接受人民监督”的定位,是党章和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

    第一,群众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为在新时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

    第二,群众信访监督具有独特优势。与自上而下的巡视、巡察等制度不同,群众信访监督具有自下而上、最直接、最广泛的特性。从监督主体上看,涵盖了各阶层、各领域的人民群众。

    第三,充分发挥群众信访监督的作用。一方面,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注重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不科学、不民主、不依法问题以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予以处理,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促进作风转变。另一方面,加大对群众信访监督权利的保障力度,不得将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更不得打击报复信访群众,消除群众通过信访途径开展监督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信访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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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第1期 “什么是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26-02-02
来源:“内蒙古信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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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第1期 “什么是信访工作”, 重磅!信访普法宣传专栏上线啦“人民信访为人民”普法活动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普法小课堂开讲啦!即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将同步上线“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普法宣传专栏。信访法规、维权路径、法治要点……我们逐一解读阐释,方便干部群众学习使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让信访工作法治化理念深入人心!《信访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和“四民”的核心定位与价值导向。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众工作,是指以全体共产党员为工作者,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工作对象,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信访工作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定位,需要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政治性是其根本属性。第二,信访工作的对象是人民群众,群众工作方法是其根本方法。第三,信访工作是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方式,在群众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以下简称“四民”)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把“四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了解民情,通过信访渠道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所求。二是集中民智,把群众意愿转化为执政资源。三是维护民利,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凝聚民心,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意见、建议和诉求,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信访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接受人民监督”的定位,是党章和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第一,群众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为在新时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第二,群众信访监督具有独特优势。与自上而下的巡视、巡察等制度不同,群众信访监督具有自下而上、最直接、最广泛的特性。从监督主体上看,涵盖了各阶层、各领域的人民群众。第三,充分发挥群众信访监督的作用。一方面,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注重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不科学、不民主、不依法问题以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予以处理,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促进作风转变。另一方面,加大对群众信访监督权利的保障力度,不得将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更不得打击报复信访群众,消除群众通过信访途径开展监督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信访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重磅!信访普法宣传专栏上线啦

“人民信访为人民”普法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普法小课堂开讲啦!即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将同步上线“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普法宣传专栏。

信访法规、维权路径、法治要点……我们逐一解读阐释,方便干部群众学习使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让信访工作法治化理念深入人心!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和“四民”的核心定位与价值导向。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群众工作,是指以全体共产党员为工作者,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工作对象,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信访工作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定位,需要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政治性是其根本属性。第二,信访工作的对象是人民群众,群众工作方法是其根本方法。第三,信访工作是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方式,在群众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以下简称“四民”)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把“四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了解民情,通过信访渠道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所求。二是集中民智,把群众意愿转化为执政资源。三是维护民利,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凝聚民心,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意见、建议和诉求,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信访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接受人民监督”的定位,是党章和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

第一,群众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为在新时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

第二,群众信访监督具有独特优势。与自上而下的巡视、巡察等制度不同,群众信访监督具有自下而上、最直接、最广泛的特性。从监督主体上看,涵盖了各阶层、各领域的人民群众。

第三,充分发挥群众信访监督的作用。一方面,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注重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不科学、不民主、不依法问题以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予以处理,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促进作风转变。另一方面,加大对群众信访监督权利的保障力度,不得将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更不得打击报复信访群众,消除群众通过信访途径开展监督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信访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