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据《内蒙古日报》消息,1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前往自治区信访局,现场接待来访群众,研究解决信访问题。
在来访群众接待室,孙绍骋耐心听取来访群众诉求,详细了解信访事项的来龙去脉和具体诉求,不时就一些关键细节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并同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现场分析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他要求,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加强督办、限时办结,说话算数,确保群众满意、案结事了。
孙绍骋说,“问题拖得越久,解决起来成本越大,有问题要抓紧解决,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领导干部接访有明确规定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
2003年9月1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选择当时上访较集中的金华市浦江县作为下访的第一站,开创了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先河,推动形成了“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真下真访民情,实心实意办事”为主要内容的“浦江经验”。
十八大之后,中央多次对领导干部接访提出要求。
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明确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孙绍骋接访时说,做好信访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带着责任和感情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政知君注意到,孙绍骋接访同一天,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在宝鸡市扶风县接待群众来访,要求“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依法依规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强督办落实,确保尽快解决到位”。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孙绍骋说,要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依法办事,以程序规范推动“事要解决”。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二十届三中全会同样提到,“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去年以来,信访工作法治化经历了从试点到全国铺开的过程——
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全面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
为什么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一方面,从全局视角来看,当前国内外环境正经历着深刻变迁,各类矛盾纠纷错综复杂,许多矛盾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
另一方面,从地方层面的具体操作来看,部分信访群众存在“病急乱投医”的情况;同时,一些信访干部在应对复杂局面时的能力尚有提升空间,存在涉诉信访与非诉信访交织等情况。
目前,信访工作法治化效果明显。
今年7月,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提到,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地方创新:信访代办制
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
内蒙古要求,力争经过三年努力,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在县域及以下得到妥善化解。
在接访时,孙绍骋强调了“源头治理”。他说,要更加注重从根子上解决信访问题,从源头上减少信访诉求。
他还提到,各级党委和政府作决策时要思前虑后、精打细算,防止留下引发信访的“后遗症”。
就此,内蒙古已经开展了制度创新、实践创新。
今年1月,内蒙古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的意见》,提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设立信访代办员,负责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依法有序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代替群众向本级或上一级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反映诉求等。
上述意见还明确了信访代办事项范围——主要是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事项,信访代办员要代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对涉纪类事项,要引导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孙绍骋肯定了“信访代办制”,称这一做法“取得了积极成效”。他说,代办制关键是真代办,实打实地为群众办事,要进一步畅通县级以上代办渠道,提高代办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