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须知您好!欢迎进入信访事项查询窗口,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1. 信访人可通过本窗口查询纳入满意度评价的来信、来访事项的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并对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办理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查询前,需在登录界面准确填写个人姓名、查询码、验证码,通过系统验证后,方可进入查询界面进行查询评价。2. 自治区信访局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通过自治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第一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