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2025-12-05 17:29
    文档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XFJ-2025003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2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档案外包服务资格。

    (二)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以上资质。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606办公室

    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59:30;提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119会议室。

    2.开启时间:202512159:30;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119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

    1.报名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主管部门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必须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5.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7.提供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9.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

    以上报名文件胶装成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珂华

    电话:0471-48670254867160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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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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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MGXFJ-2025003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2025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档案外包服务资格。(二)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以上资质。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606办公室方式:现场免费获取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30;提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119会议室。2.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5日9:30;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119会议室。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报名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提供经主管部门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必须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5.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7.提供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9.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以上报名文件胶装成册。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2.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珂华电话:0471-4867025、4867160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2025年12月5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XFJ-2025003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2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档案外包服务资格。

(二)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以上资质。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606办公室

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59:30;提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119会议室。

2.开启时间:202512159:30;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119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

1.报名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主管部门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必须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5.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7.提供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9.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料。

以上报名文件胶装成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珂华

电话:0471-48670254867160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20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