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关于对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专项工作及时奖励对象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4-27 11:42
    文档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 根据公务员及时奖励的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关于对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专项工作开展及时奖励的通知》(内信发〔20237号)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及自治区信访局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奖励公务员个人记三等功3名、嘉奖11公务员集体三等功2个嘉奖5(见附件)。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对公务员及时奖励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427日至20235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奖励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71- 48270914824591(传真)

    电子信箱:nmgxfjjgdw2022@163.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政编码:010010

    附件: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专项工作及时奖励对象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