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8-06-04 00:00
    文档来源: 自治区信访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自治区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模式,强力推进信息公开活动,推行政务服务“阳光作业”,逐步建设了一条顺应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政务服务建设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各处室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及时对信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了自查,查找了系统内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订制度,落实责任。按照自治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了主动公开方式、程序、时限、查询地址、查询网址;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受理程序、申请方式等内容,让信息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继续把制度建设作为抓手。一是继续完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在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把关,做到信息撰稿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签字,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有关程序操作,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二是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问题,我局下发了《关于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信息的通知》,明确了各盟市“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分管领导,建立了信息管理员队伍。同时明确提出各地要尽快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编写、审核和报送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网上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逐步规范信息上报和发布流程,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及时在自治区信访网上公布机构信息、领导分工、政策法规、信访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此外,继续开办主席信箱、网上信访和人民建议征集,及时公开答复,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有力推进了信访工作。三是明确了信息公布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了自觉参与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四是我局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继续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予以倾斜和保障,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保障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创新形式,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及时、快捷、高效的原则,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上,认真创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设置了领导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重要文件等窗口栏目,及时上网传递政府参与重大信访工作的信息,并将局内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图片新闻、图文形式公开上传。对涉及各级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开,扩大知情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将信访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办理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办事结果等在在接待窗口向社会公开。由于我局主要是受理群众信访业务,所以我们对涉及部分重点群体政策,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依法进行完全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工作,切实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通过网站及时将有关我局的工作动态发布。三是为了提高信息公开效果,我局对网站进行了改版策划,使网站更加符合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培训。今年,我局结合业务工作需要,邀请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保密局领导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宣传、讲解政务公开和保密常识。通过宣讲活动,即提高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意识,又为我局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任务落到实处,我们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特别注意对公开内容的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监督员的作用。从我局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到目前,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的同时,先后公开了涉及综合信息、队伍建设、信访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的政府信息,并通过自治区信访局互联网站及时对外发布。特别是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把积极推进财务公开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按时对外公开我局一般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和主要支出内容,以及我局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同时,结合信访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及时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受理办理群众来访事项流程图》在门户网站发布。并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及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受理办理群众来访事项流程图》在信访接待场所醒目位置张挂。与《信访条例》等相关手册印发了蒙汉两种文字,通过书面公告、向来访人发放等方式使来访人广而告之。全区各级信访工作机构、有关行政部门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制作宣传板、发放宣传单、电子显示屏、用出租车LED 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文件的宣传力度,努力使依法逐级走访的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的渠道。 

      截止2014年末,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9条;采取现场发放、接访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公开栏发布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网上受理12件,传真受理1件。其中:无效信息4件;反映信访诉求9件。9件有效申请已全部告知通过正常信访途径反映诉求。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对全区信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尚需加强。对此,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着力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信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畅通以自治区信访局互联网站为主要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实效性。三是有针对性地指导全区信访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加强对全区信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区信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件:2014年度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附件2 

       2014 年度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5年3月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指标 

      数量 

      人员配置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单位:人) 

      3 

      其中:1.专职人员数(单位:人) 

      2 

      2.兼职人员数(单位:人) 

      1 

      学习培训 

      1.举办培训次数(单位:次) 

      1 

      2.参加培训次数(单位:人) 

      6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清理、公开历史政府信息至 2014 年度: 

      指标 

      累计数 

      当年新增数 

      公开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单位:条) 

      254 

      36 

      公开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3 

     

      2.法规文件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125 

      30 

      3.规划计划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4.行政职责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5.业务动态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12 

      4 

      6.人事变动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2 

     

      7.财政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4 

      2 

      8.其他信息数量(单位:条) 

      108 

     

      公开形式 

      1.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数量(单位:条) 

       

      其中:专栏全年访问量(单位:人次) 

       

      2.查阅场所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量(单位:人次) 

       

      其中:复印和打印文件数量:(单位:页) 

       

         提供文件数量(单位:页) 

       

      3.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单位:次)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量(单位:条) 

       

      4.其他公开载体建设和使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指标 

      累计数 

      当年新增数 

      申请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单位:件) 

      13 

      13 

      其中:已办结数量(单位:件) 

      13 

      13 

         结转下年度办理数量(单位:件) 

       

      申请方式 

      现场书面申请数量(单位:件) 

       

      网上申请数量(单位:件) 

      12 

      12 

      信函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他形式申请数量(单位:件) 

      1 

      1 

      申请涉及主要内容及数量 

      反映信访诉求 

      9 

      9 

      办理情况 

      对申请的答复数(单位:件) 

      9 

      9 

      其中:1.同意公开信息数(单位:件) 

       

      2.同意部分公开信息数(单位:件) 

       

      3.不予公开信息数(单位:件) 

      9 

      9 

      其中:1.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数(单位:件) 

       

      2.不属于本部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数(单位:件) 

      9 

      9 

      3.申请内容不明数(单位:件) 

      4 

      4(无效信件) 

      4.其他原因数(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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