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 发布时间:2022-07-27 09:33
    文档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内蒙古频道
  •  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有力有效。

    周密部署抓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内蒙古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信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全区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围绕《条例》作专题辅导,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近300人参学。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交流经验,部署工作,推动学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将《条例》纳入年度各主体班次课程内容。全区各级各部门采取会议、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题培训。

    多措并举抓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排部署《条例》宣传工作,《内蒙古日报》开设专栏,连续刊发盟市委书记、盟市长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体会文章。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和《实践》杂志及时开展专题宣传。全自治区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视频及图文作品创作大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媒体平台开设“学条例”专栏,全自治区信访系统62支宣讲小分队分赴各盟市宣传宣讲,各地各单位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宣传《条例》,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深入推动抓落实。围绕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制度文件。在自治区层面成立完善条例配套政策措施工作组,一体推进规范性文件“废立纂改释”工作,健全完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持续抓好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截至6月底,全区信访总量、进京访等均呈下降态势,重点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6%以上,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信访突出矛盾明显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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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2-07-27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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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有力有效。
  周密部署抓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内蒙古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信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全区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围绕《条例》作专题辅导,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近300人参学。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交流经验,部署工作,推动学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将《条例》纳入年度各主体班次课程内容。全区各级各部门采取会议、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题培训。
  多措并举抓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排部署《条例》宣传工作,《内蒙古日报》开设专栏,连续刊发盟市委书记、盟市长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体会文章。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和《实践》杂志及时开展专题宣传。全自治区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视频及图文作品创作大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媒体平台开设“学条例”专栏,全自治区信访系统62支宣讲小分队分赴各盟市宣传宣讲,各地各单位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宣传《条例》,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深入推动抓落实。围绕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制度文件。在自治区层面成立完善条例配套政策措施工作组,一体推进规范性文件“废立纂改释”工作,健全完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持续抓好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截至6月底,全区信访总量、进京访等均呈下降态势,重点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6%以上,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信访突出矛盾明显缓解。
  

 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有力有效。

周密部署抓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内蒙古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信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全区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围绕《条例》作专题辅导,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近300人参学。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交流经验,部署工作,推动学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将《条例》纳入年度各主体班次课程内容。全区各级各部门采取会议、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题培训。

多措并举抓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排部署《条例》宣传工作,《内蒙古日报》开设专栏,连续刊发盟市委书记、盟市长和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体会文章。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和《实践》杂志及时开展专题宣传。全自治区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视频及图文作品创作大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媒体平台开设“学条例”专栏,全自治区信访系统62支宣讲小分队分赴各盟市宣传宣讲,各地各单位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宣传《条例》,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深入推动抓落实。围绕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制度文件。在自治区层面成立完善条例配套政策措施工作组,一体推进规范性文件“废立纂改释”工作,健全完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持续抓好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截至6月底,全区信访总量、进京访等均呈下降态势,重点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6%以上,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信访突出矛盾明显缓解。